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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一年的日期为何是提前一天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23-09-04 09:41)    点击:25

签订合同是为了保护我们,但是了解有效合同的法律效力也是我们应该做的,合同的法律效力的生效时间,合同效力终止时间等等都是我们应该知道的。

网友咨询:

合同一年的日期为何是提前一天?

律师解答:

1、自合同签字之日其起算,到下一年签字日所对应日期的前一天。若是预期合同的,按照约定的日期起算,到下一年约定日期的前一天终止;

2、签订一年的合同,到期指的是从签订合同之日,到第二年签订合同前一天结束。按照年、月计算期间的,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。书面合同自成立时生效,自当事人均签名、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。

律师解析:

合同有效,是对合同性质的判断,表明合同是否有必要履行。但有效合同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生法律效力,则必须通过合同生效时间予以确认。合同生效时间有以下几种情况:

(1)合同成立时即发生法律效力,如一般的合同签字盖章后即成立生效;

(2)合同中有特别约定,如约定条件、期限、交付定金等,则条件成就或者期限到来,或交付定金时,合同生效;

(3)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要经过鉴证、公证、登记或批准后才能生效的合同,经上述程序后,合同生效。

有效合同是符合有效要件的合同,具有法律约束力。有效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
(1)双方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;

(2)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;

(3)合同受国家强制力保障。

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、登记等手续生效的,依照其规定。

【法律依据】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四百九十条   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,自当事人均签名、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。在签名、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,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,对方接受时,该合同成立。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,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,对方接受时,该合同成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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